使用规则
为了让客人能够安全、舒适地入住本酒店, 本馆根据《住宿条款》第10条制定以下设施使用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敬请配合遵守。
如未遵守本规则,本馆可能拒绝您使用酒店内各项设施(见第1条定义)。 此外,若因未遵守本规则而导致事故发生,相关责任可能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敬请特别注意。
第1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JAZ株式会社运营之本酒店全部设施(以下简称“本馆”)的来馆者。
此外,入住本馆的客人(以下简称“住宿客人”)除适用本规则外,
还应适用本馆另行制定的《住宿条款》。
第2条(关于安全与治安需要遵守的事项)
睡眠区域(上下铺及单间)的疏散路线图张贴于各楼层,请务必提前确认。
入住期间如发现任何可疑情况,请立即联系前台。
除登记住宿者外,谢绝他人留宿;亦请勿在大堂或前台区域会见外来访客。
本馆全馆禁烟,包括睡眠区域在内。吸烟请前往指定吸烟区。
睡眠区域内禁止使用取暖器具、炊事器具、熨斗等火源设备,也请勿携带并使用饮食物品。
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亦请禁止。
请勿进入前台办公室、后台区域、紧急楼梯、机房等非客用区域。
为保证所有客人的舒适体验,本馆谢绝学龄前儿童使用设施。
未成年人单独住宿原则上不予接受,除非已获得监护人许可。
请参照监护人同意书。
第3条(关于贵重物品及寄存物品的处理)
贵重物品请客人自行负责保管。
对于代为保管的遗失物,如无特别指定,自寄存日(或发现日)起原则上保管7天,之后将依法处理。
(但对于住宿客人,适用《住宿条款》第16条第2项及第3项。
即使指定了保管要求,如未履行,也将按上述同样程序处理。)
第4条(关于支付)
除事前付款外,其余费用请于抵达时结清。
本馆不接受为客人垫付机票、列车票、巴士票、出租车费及行李运费等费用。
第5条(关于禁止反社会势力等使用设施)
对于下列团体及个人,本馆将拒绝其使用设施。
即使在预约成立后或使用期间,一旦查明属于下列情况,自该时起将一律拒绝继续使用。
① 根据《防止暴力团成员不当行为法》(平成3年法律第77号)第2条第2号所规定之暴力团,
以及同条第6号规定之暴力团成员、准成员、相关人员及其他反社会势力。
② 暴力团或暴力团成员控制其经营活动之法人或其他团体。
③ 法人之董事或管理人员中有暴力团成员者。
④ 存在暴行、伤害、威胁、勒索、强压性不当要求或类似行为者。
第6条(禁止行为)
请勿携带可能给其他客人造成困扰的物品进入本馆。
① 犬、猫、鸟类等动物及所有宠物(导盲犬、辅助犬等除外)
② 易燃易爆的火药、挥发油类及其他危险物品
③ 恶臭或强烈异味物品
④ 法律禁止持有的枪支、刀剑、毒品等
⑤ 数量过多的行李及物品
⑥ 其他法律禁止持有的物品
使用手机时请尽量在前台楼层通话,其他区域请避免通话,并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
请勿将客房或大厅用于营业目的。
未经许可,禁止销售物品或发放广告、宣传资料。
未经许可,将在本馆拍摄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可能会被采取法律措施,请勿为之。
请勿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走廊或大厅。
(若长时间放置,本馆可能进行保管并检查内容。)
请勿在本馆从事赌博、扰乱风纪或治安的行为,或其他会给其他客人带来不适与困扰的行为。
请勿大声喧哗、唱歌或制造噪音影响其他客人。
本馆禁止外部饮食配送服务。
请勿仅穿内衣等离开床位区域走动。
除已登记住宿者外,谢绝其他人员住宿。
禁止在走廊、大厅及吸烟区以外场所吸烟。
未成年人单独住宿原则上不予接受,除非获得监护人许可。
如本馆判断某使用者因身心虚弱、药物影响等原因难以确保自身安全,
或可能给其他客人带来危险、恐惧或不安时,将拒绝其使用。
本馆设施及设备请仅于指定场所以本来用途使用。
无论是否故意,如损坏、污染或遗失建筑物、备品或其他物品,可能需赔偿相应金额。
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导致建筑物、备品或其他物品损坏、污染或遗失时,需赔偿相应金额。
除紧急情况外,禁止进入紧急楼梯、屋顶、塔屋及机房等区域。
其他本馆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