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条款
第1条(本条款的适用范围)
- Hostel JAZ(以下简称“本馆”)与住宿客人之间签订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 适用本条款规定。本条款未规定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社会一般惯例处理。
-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惯例的范围内, 本馆如同意特别约定,则该特别约定优先适用。
第2条(住宿合同的申请)
-
申请住宿时,申请人需向本馆提供以下信息:
(1) 住宿人姓名
(2) 住宿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3) 住宿费用
(4) 本馆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若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间提出延长住宿日期, 本馆将视为新的住宿合同申请并进行处理。
第3条(住宿合同的成立)
- 住宿合同在本馆接受申请时成立。
- 住宿合同成立后, 本馆可要求住宿客人在指定日期前支付不超过住宿期间住宿费用总额的预订保证金。
- 该保证金将优先用于抵扣住宿费用; 如发生第6条及第17条规定的情况, 则依次用于违约金及赔偿金。
- 若未在指定日期前支付保证金, 住宿合同将失效。
第4条(无需支付保证金的特别约定)
- 本馆可在合同成立后同意不要求支付保证金。
- 若本馆未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未指定支付期限, 则视为适用该特别约定。
第5条(拒绝住宿合同)
本馆在以下情况下可拒绝住宿:- 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
- 客房已满
- 可能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
- 属于黑社会或反社会组织
- 醉酒等可能严重影响其他客人
- 患有传染病
- 对工作人员提出暴力或不合理要求
- 因自然灾害或设施故障无法提供住宿
第6条(住宿客人的解除权)
- 住宿客人可向本馆提出申请解除住宿合同。
- 若住宿客人因自身原因解除住宿合同, 本馆将收取违约金。
- 若住宿客人未联系且在住宿当日22:00仍未到达, 本馆可视为住宿客人已取消住宿。
| 收到取消通知的日期 | 2天前 | 前一天 | 当天 | 未入住 |
| 违约金比例 | 50% | 100% | 100% | 100% |
| 延迟入住时间 | 22:00-24:00 | 24:00以后 |
| 费用 | ¥3,000 | 自动取消 |
第7条(本馆解除合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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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本馆可解除住宿合同:
(1) 住宿客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秩序
(2) 属于反社会势力
(3) 对其他客人造成严重困扰
(4) 患有传染性疾病
(5) 对工作人员提出暴力或威胁行为
(6)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提供住宿
(7) 在客房内吸烟或违反消防规定 - 若本馆解除住宿合同, 未提供的住宿服务费用将不再收取。
第8条(住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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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客人需在入住时提供以下信息:
(1) 姓名
(2) 外国人需提供国籍及护照号码
(3) 本馆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第9条(客房使用时间)
- 客房使用时间为 **15:00 至次日 10:00**。
- 本馆可接受延长使用时间, 但需支付额外费用。
第10条(遵守馆内规则)
住宿客人须遵守本馆公布的各项使用规定。
第11条(营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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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主要设施营业时间如下:
(1) 无门禁(部分时间上锁)
(2) 前台服务:6:00~22:00 - 上述时间可能因特殊情况临时变更。
第12条(费用支付)
- 住宿费用按照本馆价格表执行。
- 费用可通过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 客房提供后,即使客人未入住,费用仍需支付。
第13条(本馆责任)
- 若因本馆原因导致客人损失, 本馆将承担赔偿责任。
- 本馆已购买责任保险以应对火灾等事故。
第14条(无法提供客房时)
- 若无法提供已预订客房, 本馆将尽可能安排同等条件的其他住宿设施。
- 若无法安排, 本馆将支付相当于违约金的补偿。
第15条(贵重物品)
- 本馆不接受现金及贵重物品寄存。
- 客人携带物品损坏或丢失,本馆不承担责任。
第16条(行李保管)
- 提前寄送行李需事先取得本馆同意。
- 退房后行李寄存需付费。
- 遗失物品保存7天后送交警察。
- 保管责任适用前条规定。
第17条(住宿客人责任)
若因住宿客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本馆损失,
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18条(灾害对策)
请配合火灾、地震等灾害预防措施,
紧急情况下请遵从工作人员指示并冷静应对。
请提前确认紧急出口及消防设备。
以上